房屋检验人员岗位培训
   关于继续举办“房屋检验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住宅建设发展日趋成熟化,房屋检验是住宅建设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的一些地区已自发形成了民间验房组织,为购房者提供验房咨询服务。
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的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将继续举办“房屋检验人员岗位培训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准,为市场培养真正具备专业验房知识和经验的从业人员。成为购房者与开发商和谐沟通的桥梁和矛盾化解的润滑剂,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有利要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屋管理、工程监理、土建、装饰装修、水电设备、质量安全和室内环境监测等方面技术的专业检测人员;
2.长期从事建筑业工作,具有建筑施工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和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师和结构设计师;
3.从事建筑业相关方面工作,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工作满5年,以及具有相同资格的专业知识和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住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住宅验房基本知识;房屋质量常见病;验房实用技术与操作及有关房地产纠纷案例分析与处理等。
三、培训教师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专家师资库”的资深教授、专家授课。
四、教材与考试
教材: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的“房屋检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教材。
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建立试题库,考试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
五、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统一颁发《房屋检验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网上公示。
    查询网址:www.spfedu.com
六、培训费用
培训、教材、资料、证书、考务费等980元/人。食宿费: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拟定每两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原证书内给予注册)。在两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
八、培训时间、地点
2008年04月06日—04月11日       厦门市(06日全天报到)
2008年04月10日—04月15日       深圳市(10日全天报到)
2008年04月15日—04月20日       海口市(15日全天报到)
2008年04月22日—04月27日       武夷山市(22日全天报到)
2008年04月25日—04月30日       昆明市(25日全天报到)
九、联系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积极组织报名。我单位于开班前一周发出《报到通知》,祥告具体地点和有关事宜。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北京招生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北路5号325室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412470      
传    真:010—64454076
十、其他
1.请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学籍卡、准考证和证书各1张);
2.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附件:报名回执表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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